食品安全线 人能承受多少毒

2011/5/26 来源:医网病友论坛

 

  食品安全事件,最近屡见不鲜。生活中,常听到“某某食物中的某有害物质超标了多少”的说法,细心留意的人会发现:同一种有害物质,在同一种食物中,不同的国家,“安全标准”不尽相同。这个结果实在“荒诞”:有害物质以某个含量存在于某种食物中,在一个国家是“安全”的,在另一个国家却是“有害”的?“安全标准”的意义,是低于它就“安全”,超过它就“有害”么?要回答这些问题,我们先来了解一下“安全线”是如何划定的。

  动物实验

  任何有毒有害物质,都需要达到一定的量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。要建立食物中的“安全标准”,首先要知道人体能够承受多大的量。

  理想情况下,是要找到这样一个量:当人体摄入的这种物质低于这个量时,就不会受到损害;而高于这个量,就有一定的风险。这样的一个量,被定义为“无可测不利影响水平(简称NOAEL)”。

  在实际操作中,NOAEL的确定并不容易,多数情况下,是用动物来做实验。

  首先,喂给动物一定量的目标物质,跟踪它在体内的代谢和排除情况。如果该物质很快被排出,那么问题就要简单一些。

  在一定的时间内喂动物不同的量,检测各项生理指标,以动物没有出现任何生理指标异常的那个量为动物的“最大安全摄入量”。

  如果这种物质在体内有积累,就会比较麻烦,需要考虑在体内积累到什么量会产生危害,然后再计算每天每公斤体重能够承受的最大量。

  由于动物和人不同,这个量还得再转化成每公斤体重的量,并除以一个安全系数(通常是几十到一百,有时甚至更高),来作为人的“安全摄入量”。

  举一个例子,用某种物质喂老鼠,几个月之后,每天喂的量少于10毫克的那组老鼠都没有问题,而喂20毫克的那组老鼠中有一两只出现了不良反应,那么10毫克就是这次实验得到的“安全上限”。

  假如这些老鼠的平均体重是100克,那么每公斤体重能够承受的量就是100毫克。用这个数据来估算针对人的“安全上限”:如果采用100的安全系数,那么“安全标准”就定为每公斤体重1毫克;如果采用50作为安全系数,“安全标准”就定位为每公斤体重2毫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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